河南证监局开展第四期挂牌公司“监管第一课”培训
时间:2018-07-20
为增强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合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持续做好对挂牌公司的监管和服务工作,7月17日,河南证监局联合河南上市公司协会新三板公司委员会召开第四期挂牌公司“监管第一课”培训会。辖区57家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近百人参加了培训。河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文媛出席会议并讲话。董文媛副局长介绍了辖区新三板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自去年年底全国股转系统推出的新三板发行、交易、信息披露、“新三板+H股”等改革情况和今年上半年国务院相关部委推出的允许外商投资挂牌公司、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等改革措施。
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挂牌公司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董文媛副局长强调,挂牌公司应树立正确的公众公司观念、积极主动接受监管、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规范经营,抓住机遇,推动企业稳健发展。一是挂牌公司要树立“公开、公平、公正”及保护公众投资者意识,贯彻“透明、规范、诚信、自律”的理念,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并落实信息披露制度。二是挂牌公司要主动接受监管,敬畏监管,积极适应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形势。挂牌公司要对试图通过不披露年报被实施强制摘牌以逃避监管的错误行为有清醒的认识,要珍惜公司信誉,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三是挂牌公司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各挂牌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聘请专业人员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配合主办券商工作,依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众投资者及时获取相关公司信息。四是挂牌公司要重视防范和化解风险。挂牌公司要积极应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不确定因素,杜绝发生为解决困难和问题而“越底线”或“踩红线”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风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稳妥化解相关风险。
河南局综合业务处相关同志在培训会上介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框架、监管规则体系、挂牌公司义务和董监高法定义务,重点讲解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发行融资及并购重组事项,结合案例分析了有关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会议还邀请了主办券商就并购重组业务做了详细讲解。
下一步,我局将继指导河南上市公司协会新三板公司委员会开展“监管第一课”及其他培训活动,提高挂牌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辖区新三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挂牌公司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董文媛副局长强调,挂牌公司应树立正确的公众公司观念、积极主动接受监管、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规范经营,抓住机遇,推动企业稳健发展。一是挂牌公司要树立“公开、公平、公正”及保护公众投资者意识,贯彻“透明、规范、诚信、自律”的理念,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并落实信息披露制度。二是挂牌公司要主动接受监管,敬畏监管,积极适应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形势。挂牌公司要对试图通过不披露年报被实施强制摘牌以逃避监管的错误行为有清醒的认识,要珍惜公司信誉,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三是挂牌公司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各挂牌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聘请专业人员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配合主办券商工作,依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众投资者及时获取相关公司信息。四是挂牌公司要重视防范和化解风险。挂牌公司要积极应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不确定因素,杜绝发生为解决困难和问题而“越底线”或“踩红线”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风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稳妥化解相关风险。
河南局综合业务处相关同志在培训会上介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框架、监管规则体系、挂牌公司义务和董监高法定义务,重点讲解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发行融资及并购重组事项,结合案例分析了有关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会议还邀请了主办券商就并购重组业务做了详细讲解。
下一步,我局将继指导河南上市公司协会新三板公司委员会开展“监管第一课”及其他培训活动,提高挂牌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辖区新三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